回复 晴天鱼米 : 九天雄鹰,谁与争锋!三十年血与火铸就的不败传说,踏过尸山走过血海成就的无敌威名。这是一群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军人,他们组成了华夏最早的特种部队——雄鹰。三十年前,“神圣天使”猖狂,犯我边疆,飞鹰力挽狂澜,一夜血杀成就华夏赫赫威名。三十年后,“血色蔷薇”弥漫,复寇我边关,谁人能挡?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看不到硝烟的战争,故事的开始,要从一场声势浩大的特种选拔说起。。。(小说内容纯属虚构,请勿与现实挂钩!)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血色雄鹰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沧离: 这部《秋葵丝瓜秋葵榴莲蕾丝》穿越到史前世界,第一步是活下去,而第二步,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。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,喝凉水的时候,我的部落,已经学会用锅做饭,用衣御寒。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,靠运气采集的时候,我的部落,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。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,农具的时候,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。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,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,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。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,这,就是科学。
回复 人生一场康波 : 从猩猩到人,那是进化史上的一次突变,一次跳跃式的进化,之后人类的进化已延续了数百万年之久,过程缓慢而又漫长。可人类似乎对除了大脑之外的其他身体进化仍然不满意——没有猎豹跑得快,没有袋鼠跳得远,没有山猫的灵巧,没有狮子的凶猛,甚至没有蚂蚁的负重能力强,没有……没有止境的欲望啊!这或许是大脑提前进化的副产品吧。一个偶然的契机,人类开始了再一次的跳跃式进化。然而,快速进化带来的不是幸福,而是毁灭的开端……。